“五一”“端午”将近,湖北省纪委、武汉市纪委相继发出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省纪委强调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4月29日至5月1日,驻省教育厅(省委高校纪委)纪检组组织各高校纪委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将对全省公办高校全体工作人员、民办高校全体党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专项检查。省纪委提出各级纪委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和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神并切实执行《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党员同志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过节的良好典型。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将“四风”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作出部署与安排,做好“五一”报备工作。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党员教师和干部真切体会到报备制度与监督执纪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性保护。
第三、校纪委监察处强化执纪问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性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党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欢迎全校师生监督,举报电话:027-59410016;
举报邮箱:357271623@qq.com
中共汉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 上一篇:关于严明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 期间纪律的通知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