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双节 期间纪律的通知
日期:2020-12-30  作者:  浏览量:77

    2021年元旦、春节双喜佳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严明元旦春节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党性自觉保证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做好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加强对廉洁过节的宣传与教育,在关键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以春风化雨的教育形式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与禁令,保质保量地向各位党员教师与干部传达,使廉洁过节的意识形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教师与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廉洁过节的意识,以两袖清风、风清气正的廉洁自律之势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严明纪律规矩,恪守“十个严禁”。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遵守“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动用单位资金购买赠送或者发放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利用电子商务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组织、参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三、坚持谋划在前、教育在先,把纠“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作出安排,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报备工作。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将“四风”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党员教师和干部真切体会到报备制度与监督执纪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特殊性保护。
    四、有事必查、有责必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处将以明察暗访、随机调查、报备复查等形式对节日期间违规行为进行依规处置。
    欢迎全校师生监督,举报电话:027-59410282;
    举报邮箱:1270788737@qq.com

中共汉口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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